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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年起,農村公路建設將實行質量責任終身制 二維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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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表時間:2018-11-23 14:39 交通運輸部日前印發(fā)《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管理辦法》,為落實農村公路參建各方質量責任,創(chuàng)新質量管理措施,建成質量耐久、工程耐用、安全可靠的農村公路提供了制度依據。 主要內容如下: 第六條 農村公路建設工程實行質量責任終身制。 項目業(yè)主、勘察、設計、施工、監(jiān)理、試驗檢測等單位應當明確相應的項目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,進行工程質量責任登記,按照國家法律法規(guī)和有關規(guī)定在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內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。 第八條 積極推行代建制、設計施工總承包等模式,加強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專業(yè)化管理;鼓勵實行“建養(yǎng)一體化”模式,加強農村公路全壽命周期質量管理。 第二十九條 重要農村公路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實行首件工程制。 施工單位應當通過首件工程,完善施工工藝,確定施工技術參數和質量控制措施,嚴格執(zhí)行技術交底制度。工程質量技術要點交底應當覆蓋到一線作業(yè)人員。 第三十一條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施工過程應當執(zhí)行工程質量驗收制度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或者投入使用: ?。ㄒ唬┞坊打炇栈蝌炇詹缓细竦?,不得進入路面施工; ?。ǘ┞访婊鶎游打炇栈蝌炇詹缓细竦?,不得進入路面面層施工; ?。ㄈ痘打炇栈蝌炇詹缓细竦?,不得進入上部工程施工; ?。ㄋ模╊A制構件未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,不得進入安裝施工; (五)交通安全、防護、排水等附屬設施驗收不合格的,不得進行項目驗收。 對于非封閉施工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,施工單位應當完善交通組織措施,加強對工程成品的保護。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原交通部發(fā)布的《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管理辦法(試行)》(交質監(jiān)發(fā)〔2004〕370號)同時廢止。(建筑時報) |